安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移动警务通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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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SXDZZ-(2026)-CG-004号
项目类别
转让租赁加工
业主单位
投资预算
79万元
所在地区
陕西安康市
项目性质
业主单位性质
资金来源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安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移动警务通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ZZ-(2026)-CG-004号

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移动警务通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移动警务通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9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租赁服务移动警务通系统租赁1(年)详见采购文件7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交付。(2)租赁服务期限: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移动警务通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移动警务通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需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2025年5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2025年5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纳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4日2026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8:00:0012:00:00,下午12:00:00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相关操作 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汉滨区安康大道东段交建集团安川分公司隔壁

联系方式:15691560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

联系方式:0915-3216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洋

电话:15319825585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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