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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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0739
项目类别
机械工业
业主单位
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
投资预算
6874.0044万元
所在地区
江苏徐州市
项目性质
业主单位性质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概况

[0]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扩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0739 项目名称 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扩建项目 标段编号 E3203010380000739003001 标段名称 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扩建项目结构件新车间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4月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4月2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

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项目结构件新车间工程

招标公告

 E3203010380000739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徐开经发备【2024】4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项目结构件新车间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项目结构件车间工程。

2.2 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大道 169 号(和平大道南侧、徐贾快速路东侧)。 

2.3 建设内容:本次招标建设结构件新车间、车间辅房、门卫四、道路管网等,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工程为单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最大跨宽36米,檐口高度20.4米,行车吨位最大120吨。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68740044.08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建设结构件新车间、车间辅房、门卫四、道路管网等,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235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4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3000平方米的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仓库、库房除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直接发包项目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4.220244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20254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

3.4.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

3.4.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

3.4.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清标标准

(1)根据招标文件,校核电子交易系统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的标段,在第二阶段开标后,通过场外电

子交易系统开展此项工作);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评标

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准备工作组按照清标标准完 成清标工作后,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中标候选人排序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企业信用管理手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查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

动态核查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投标文件,两个阶段唱标,第二阶段唱标公布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评标(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1.1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

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 阶段评标(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为 12 个及以上的,取前 9 名;投标人为 9-11 个的,取前 7 名;投 标人为 8 个及以下的,取前 5 名,若评审合格的数量,达到三家以上但不能满足以上数量要求的,则按实际合格数量计取)。

1.2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总分相同且影响前 97 5 名排名的,则以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得分由高到低取前 9 75)名,如还相同则以投标人的业绩得分由高到低取前 9 75)名,如还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1.3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投标报价、报价合理性)

2.1 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投 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6

投标人业绩:  1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7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8

投标人业绩:  ≤2

投标报价: ≥79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其他: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开标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评标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房屋建筑工程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6108534.00,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本次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80页,每超过1页的,扣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时,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参加答辩,核验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放弃本工程答辩,答辩分作 0 分处理。不参与建造师答辩的投标人只须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解密。

答辩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7 开标室(待答辩房间安排好之后,再现场通知答辩人员按要求进行答辩)

答辩时间:2026 年4月30日11 时

答辩签到时间:2026 年4月30日10点 30 分至11点00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纸质书写,共 4 题,每题 0.5 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随机出题。开标现场由各投标人所派项目经理抽取答辩序号,项目经理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案;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按 0 分处理。

①未按时参加陈述及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有其他标记的或者陈述及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②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不超过5

 

 0.25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主要机械设备、堆场、加工场、临时道路、临水临电、排水排污设施等的布局,主要施工阶段总平面图合理性情况。

不超过4

 0.25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 划响应招标文件 情况;工序安排、关键线路管理策划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不超过10

 0.25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对各阶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等行综合打分;针对本项目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补充完善扬尘污染

防治措施。

不超15

 0.25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劳动力、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大型工具、生产工艺设备、施工设施的投入计划情况及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       

不超过12

 0.25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结合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对工程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部位、危大工程的理解、施工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如桩基、钢结构、地坪、屋面防水等)。  

不超过28

 0.5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15

 0.25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1 编制施工阶段 BIM 实施方案(0.5分)

明确 BIM 团队架构,BIM 团队职责,BIM技术实施流程。

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可行的 BIM 实施方案,罗列出 BIM 实施重点及能起到的预期效果。

做好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需要 BIM 技术手段进行施工、各专业、各流程协调,以施工图为基准,各专业协同,避免错漏碰擦。要求方案具有针对性且实施性强;实施方案内容包括 BIM 在

工程质量的应用、竣工阶段的应用、成本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信息模型、进度模拟、工程量统计、专业碰撞检查、结构预留洞口、预埋件分析、安全管理中的应用等。

2 提交三维场地规划布置模型(1 分)

3D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规划现场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直观展示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域等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水电、塔式起重机位置、材料仓储、堆场、加工作业区,并可根据施工周期进度动态调整。制作三维场地布置模型,以文档形式展示各阶段场布方案。

3 提交建筑单体三维展示 BIM 模型(0.5分)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建立三维展示建筑专业 BIM 模型,要求建筑模型与三维场地布置相结合,对建筑单体外立面做重点展示,模型文件包括建筑模型、结构模型、机电模型等。准确表达空间三维关系的带有工程信息的各专业构件,形成三维可视化的工程数据库,服务于项目建设整个过程,并为后期运营、维护、维修提供可依赖的建筑运维信息模型。包含但不

限于碰撞检查及优化建议等,并针对重点空间机电管线排布模拟,符合项目施工要求。

注:需提供相关 PDF 文件及图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不得分。“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应按照暗标要求制作,通过系统大附件模块上传。

 2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采用纸质书写,共 4 题,每题0.5 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随机出题。

2

□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不超过页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1)投标人自 2021 年 4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每个业绩 0.5 分,满分 1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4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3000平方米的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仓库、库房除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直接发包项目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资格条件中的业绩不可以参与投标人业绩评分。

1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87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7

2.3.4(4)

其他

投标人市

场信用评

价评分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评价类别:房屋建筑)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

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 G 值,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 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 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   分百分比与 G 值 的 乘 积 , 得 分 为 四 舍 五 入 后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如 企 业   考 评 分 为77.54,G 值为 6 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 77.54% ×6 =4.65)。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活动中以信   用评价结果高的建筑业企业为准。

6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48日至20264299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 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4299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8.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3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大道 169 号(和平大道南侧、徐贾快速路东侧)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52052062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 C-311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8652157298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经开区龙湖南路11号419室)

联系电话:0516-87780021

电子邮箱:xzjkqzbb@126.com

10.3异议渠道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规定,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分 至分,下午分 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每天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

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项目结构件新车间工程

招标公告

 E3203010380000739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徐开经发备【2024】4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项目结构件新车间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项目结构件车间工程。

2.2 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大道 169 号(和平大道南侧、徐贾快速路东侧)。 

2.3 建设内容:本次招标建设结构件新车间、车间辅房、门卫四、道路管网等,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工程为单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最大跨宽36米,檐口高度20.4米,行车吨位最大120吨。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68740044.08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建设结构件新车间、车间辅房、门卫四、道路管网等,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235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4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3000平方米的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仓库、库房除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直接发包项目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4.220244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20254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

3.4.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

3.4.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

3.4.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清标标准

(1)根据招标文件,校核电子交易系统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的标段,在第二阶段开标后,通过场外电

子交易系统开展此项工作);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评标

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准备工作组按照清标标准完 成清标工作后,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中标候选人排序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企业信用管理手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查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

动态核查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投标文件,两个阶段唱标,第二阶段唱标公布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评标(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1.1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

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 阶段评标(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为 12 个及以上的,取前 9 名;投标人为 9-11 个的,取前 7 名;投 标人为 8 个及以下的,取前 5 名,若评审合格的数量,达到三家以上但不能满足以上数量要求的,则按实际合格数量计取)。

1.2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总分相同且影响前 97 5 名排名的,则以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得分由高到低取前 9 75)名,如还相同则以投标人的业绩得分由高到低取前 9 75)名,如还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1.3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投标报价、报价合理性)

2.1 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投 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6

投标人业绩:  1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7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8

投标人业绩:  ≤2

投标报价: ≥79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其他: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开标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评标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房屋建筑工程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6108534.00,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本次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80页,每超过1页的,扣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时,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参加答辩,核验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放弃本工程答辩,答辩分作 0 分处理。不参与建造师答辩的投标人只须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解密。

答辩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7 开标室(待答辩房间安排好之后,再现场通知答辩人员按要求进行答辩)

答辩时间:2026 年4月30日11 时

答辩签到时间:2026 年4月30日10点 30 分至11点00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纸质书写,共 4 题,每题 0.5 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随机出题。开标现场由各投标人所派项目经理抽取答辩序号,项目经理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案;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按 0 分处理。

①未按时参加陈述及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有其他标记的或者陈述及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②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不超过5

 

 0.25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主要机械设备、堆场、加工场、临时道路、临水临电、排水排污设施等的布局,主要施工阶段总平面图合理性情况。

不超过4

 0.25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 划响应招标文件 情况;工序安排、关键线路管理策划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不超过10

 0.25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对各阶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等行综合打分;针对本项目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补充完善扬尘污染

防治措施。

不超15

 0.25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劳动力、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大型工具、生产工艺设备、施工设施的投入计划情况及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       

不超过12

 0.25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结合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对工程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部位、危大工程的理解、施工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如桩基、钢结构、地坪、屋面防水等)。  

不超过28

 0.5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15

 0.25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1 编制施工阶段 BIM 实施方案(0.5分)

明确 BIM 团队架构,BIM 团队职责,BIM技术实施流程。

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可行的 BIM 实施方案,罗列出 BIM 实施重点及能起到的预期效果。

做好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需要 BIM 技术手段进行施工、各专业、各流程协调,以施工图为基准,各专业协同,避免错漏碰擦。要求方案具有针对性且实施性强;实施方案内容包括 BIM 在

工程质量的应用、竣工阶段的应用、成本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信息模型、进度模拟、工程量统计、专业碰撞检查、结构预留洞口、预埋件分析、安全管理中的应用等。

2 提交三维场地规划布置模型(1 分)

3D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规划现场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直观展示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域等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水电、塔式起重机位置、材料仓储、堆场、加工作业区,并可根据施工周期进度动态调整。制作三维场地布置模型,以文档形式展示各阶段场布方案。

3 提交建筑单体三维展示 BIM 模型(0.5分)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建立三维展示建筑专业 BIM 模型,要求建筑模型与三维场地布置相结合,对建筑单体外立面做重点展示,模型文件包括建筑模型、结构模型、机电模型等。准确表达空间三维关系的带有工程信息的各专业构件,形成三维可视化的工程数据库,服务于项目建设整个过程,并为后期运营、维护、维修提供可依赖的建筑运维信息模型。包含但不

限于碰撞检查及优化建议等,并针对重点空间机电管线排布模拟,符合项目施工要求。

注:需提供相关 PDF 文件及图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不得分。“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应按照暗标要求制作,通过系统大附件模块上传。

 2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采用纸质书写,共 4 题,每题0.5 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随机出题。

2

□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不超过页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1)投标人自 2021 年 4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每个业绩 0.5 分,满分 1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4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3000平方米的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仓库、库房除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直接发包项目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资格条件中的业绩不可以参与投标人业绩评分。

1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87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7

2.3.4(4)

其他

投标人市

场信用评

价评分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评价类别:房屋建筑)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

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 G 值,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 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 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   分百分比与 G 值 的 乘 积 , 得 分 为 四 舍 五 入 后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如 企 业   考 评 分 为77.54,G 值为 6 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 77.54% ×6 =4.65)。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活动中以信   用评价结果高的建筑业企业为准。

6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48日至20264299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 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4299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8.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3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大道 169 号(和平大道南侧、徐贾快速路东侧)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52052062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 C-311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8652157298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经开区龙湖南路11号419室)

联系电话:0516-87780021

电子邮箱:xzjkqzbb@126.com

10.3异议渠道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规定,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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