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合规性,需从安装位置、高度、间距、环境、布线、防爆防水及后期维护等多方面严格把控,具体需遵循以下核心规范:
一、安装位置选择
1.泄漏源附近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应安装在可能泄漏有毒或可燃气体的区域,如阀门、管道接口、出气口或易泄漏处附近。
-露天/敞开式厂房:距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4米(可燃气体)或2米(有毒气体)。
-封闭式/半敞开厂房:距释放源水平距离不宜大于2米(可燃气体)或1米(有毒气体)。
-特殊场景:
-液化烃、甲B类及乙A类液体储罐防火堤内必须安装探测器。
-铁路/汽车装卸平台应设在距装卸作业口不超过10米的范围内。
-液化烃灌装站点探测器与灌装口水平间距宜保持5-7.5米。
2.风向因素
探测器应安装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释放源距离不宜大于15米;若布置在下风侧,距离不宜大于5米。
二、安装高度规范
1.比空气重的气体(如液化气、氯气)
-探测器安装高度宜距地坪(或楼板)0.3-0.6米,贴近地面以检测下沉气体。
-有毒气体探测器可安装在释放源下方0.5-1米处。
2.比空气轻的气体(如氢气、甲烷)
-探测器安装高度宜在释放源上方0.5-2米内,或高出地坪2米以内。
-密闭空间可安装在距屋顶30厘米处,传感器端口垂直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