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验收
2025年01月09日 10:29:03
来源:深圳市慧聪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31
① 验收期间不允许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维护、检修和调节。
② 依据本标准第5章“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方法”的要求,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进行验收监测。所有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均应进行验收监测。
③ 对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进行实际废水比对试验,应满足本标准第5章“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方法”的要求。
④ 对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进行质控样考核,应满足本标准第5章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方法”的要求。
⑤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性能指标满足HJ /T 15-1996中的相关要求。
⑥ 自动采样器性能满足本标准5.2.4.3 中“水质自动采样器”的要求。
⑦ 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验收满足本标准5.2.4.3中“数据采集传输仪”的相关要求。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全球资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全球资源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全球资源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