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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2023年09月14日 11:50:11      来源:高邮市摩天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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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industrial recirculating cooling water treatment GB50050-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10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 1995年北京目次1.总则2.术语 、符号2.1术语2.2符号3.循环冷却水处理3.1一般规定3.2敞开式系统设计3.3密闭式系统设计3.4阻垢和缓蚀3.5菌藻 处理3.6清洗和预膜处理4.旁流水处理5.补充水处理6.排水处理7.药剂的贮存和投配8.监测、贮存和化验附录A 水质分析项目表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    1.01为了控制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内由水质引起的结垢、污垢和腐蚀,保证设备的换热效率和使用年限,并使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达到技术*、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间接换热的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    1.03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应符合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节约用水的要求,并便于施工、维修和操作管理。    1.04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应在不断地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    1.05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符号2.1术语2.1.1循环冷却水系统Recirculating cooling water systemc     以水作为冷却介质,由换热设备,水泵、管道及其它关设备组成,并循环使用的一种给水系统。2.1.2敞开式系统Open system    指循环冷却水与大气直接触冷却的循环冷却水系统。2.1.3密闭式系统Closed system    指循环冷却水不与大气直接触冷却的循环冷却水系统。2.1.4药剂Chemicals    循环冷却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化学物质。2.1.5异状养菌数Count of heterotrophic bacteria    按细菌平皿计数法求出每毫升水中的异养菌个数.2.1.6粘泥Slime    指微生物及其分泌的粘液与其它有机和无机的杂质混合在一起的粘浊物质。2.1.7粘泥量Slime content    用标准的浮游生物网,在一定时间内过滤定量的水,将截留下来的悬浊物放入量筒内静置一定时间,测其沉淀后粘泥量的容积,以mg/m3表示。2.1.8.污垢热阻值Fouling resistance    表示换热设备传热面上因沉积物而导致传热效率下降程度的数值,单位为m2.k/w。2.1.9腐蚀率Corrosion rate    以金属腐蚀失重而 算得的平均腐蚀率,单位为mm/a。2.1.10系统容积System capacity volume    循环冷却水系统内所有水容积的总和。 2.1.11浓缩倍数Cycle of concentration    循环冷却水的含盐浓度与补充水的含盐浓度之比值。2.1.12监测试片Monitoring test coupon    放置在监测换热设备或测试管道上监测腐蚀用的标准金属试片。2.1.13预膜Prefilming    在循环冷却水中投加预膜剂,使清洗后的换热设备金属表面形成均匀密致的保护膜的过程。2.1.14间接换热Indirect heat exchange    换热介质之间不直接接触的一种换热形式。2.1.15旁流水Side stream    从循环冷却水系统中分流部分水量,按要求进行处理后,再返回系统。2.1.16药剂允许停留时间Permitted retention time of chemicals    药剂在循环冷却水系统中的有效时间。2.1.17补充水量Amount of makeup water    循环冷却水系统在运行过程中补充所损失的水量。2.1.18排污水量Amount of blowdown    在确定的浓缩倍数条件下,需要从循环冷却水系统中排放的水量。2.1.19热流密度Heat load intensity    换热设备的单位传热面每小时传出的热量。以w/m2。2.2符号
编号 符号 含义
2.2.1A 冷却塔空气流量(m3/h)
2.2.2Ca空气中的含尘量(g/m3)
2.2.3Cmi补充水中某项成份的含量(g/mL)
2.2.4Cms补充水的悬浮物含量(mg/L)
2.2.5Cri循环冷却水中某项成的含量(mg/L)
2.2.6Crs循环冷却水的悬浮物含量(mg/L)
2.2.7Csi旁流处理后水中某项成份含量(mg/L)
2.2.8Css旁流过滤后水的悬浮物含量(mg/L)
2.2.9Gc加氯量(kg/h)
2.2.10Gf系统加药量(kg)
2.2.11Gn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的加药量(kg)
2.2.12Gr系统运行时的加药量(kg/h)
2.2.13g单位循环冷却水的加药量(mg/L)
2.2.14gc单位循环冷却水的加氯量(mg/L)
2.2.15Ks悬浮物沉降系数
2.2.16N浓缩倍数
2.2.17Q循环冷却水量(m3/h)
2.2.18Qb排污水量(m3/h)
2.2.19Qc蒸发水量(m3/h)
2.2.20Qm补充水量(m3/h)
2.2.21Qsi旁流处理水量(m3/h)
2.2.22Qsf旁流过滤水量(m3/h)
2.2.23Qw风吹损失水量(m3/h)
2.2.24Td设计停留时间(h)
2.2.25V统容积(m3)
2.2.26Vf设备中的水容积(m3)
2.2.27Vp管道容积(m3)
2.2.28Vpc管道和膨胀罐的容积(m3)
2.2.29V1水池溶积(m3)
3.循环冷却水处理3.1一般规定3.1.1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方案的选择,应根据换热设备设计对污垢热阻值和腐蚀率的要求,结合下列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3.1.1.1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 3.1.1.2水源可供的水量及其水质 3.1.1.3设计的浓缩倍数(对敞开式系统) 3.1.1.4循环冷却水处理方法所要求的控制条件; 3.1.1.5旁流水和补充水的处理方式; 3.1.1.6药剂对环境的影响。 3.1.2循环冷却水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的小时用水量确定,供水温度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并结合气象条件确定。3.1.3当补充水水质资料的收集与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3.1.3.1补充水水源为地表水时,不宜少于一年的逐月水质全分析资料;3.1.3.2当补充水源为地下水时,不宜少于一年的逐季水质全分析资料;3.1.3.3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应以补充水水质分析资料的年平均值作为设计依据,以最差水质校核设备能力。3.1.4水质分析项目宜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3.1.5敞开式系统中换热设备的循环冷却水侧流速和热流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3.1.5.1管程循环冷却水流速不宜小于0.9m/s; 3.1.5.2壳程循环冷却水流速不应小于0.3m/s。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腐涂层、反向冲洗等措施;3.1.5.3热流密度不宜大于58.2kW/m 2 ; 3.1.6换热设备的循环冷却水侧管壁的污垢热阻值各腐蚀率应按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当工艺无要求时,宜符合下列规定;3.1.6.1敞开式系统的污垢热阻值为1.72×10-4-3.44×10-4m 2.k/w3.1.6.2密闭式系统的污垢热阻值宜小于0.86×10-4m 2.k/w3.1.6.3碳钢管壁的腐蚀率宜小于0.125mm/a,铜、铜合金和不锈钢管壁的腐蚀率宜小于0.005mm/a3.1.7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应根据换热设备的结构形式、材质、工况条件、污垢热阻值、腐蚀率以及所采用的水处理配方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宜符合表的3.1.7规定。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 表3.1.7
项目 单位 要求和使用条件允许值
悬浮物mg/L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期≤ 20
悬浮物mg/L换热设备为板式、翅片管式、螺旋板式样 ≤ 10
PH值根据药剂配方确定7.0-9.2
甲基橙碱度 mg/L根据药剂配方及工况条件确定≤500
Ca 2+mg/L根据药剂配方及工况条件确定≤30-200
Fe 2+mg/L<>
Cl-mg/L碳钢换热设备≤ 1000
Cl-mg/L不锈钢换换热器≤ 300
SO4[2-]mg/L[SO4 2-]与[Cl-]之和对系统中混凝土材质的要求按现行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规定执行≤1500
硅酸mg/L≤ 175
硅酸mg/L[Mg 2+ ]与[SiO2]的乘积<>
游离氯mg/L在回水总管处0.5-1.0
石油类 mg/L炼油企业<>
注:①甲基橙碱度以 CaCO 3 计 ②硅酸以SiO 2 计 ③Mg 2+ 以CaCO 3 计3.1.8密闭式系统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应根据生产工艺条件确定。3.1.9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的设计浓缩倍数不宜小于3.0。浓缩倍数可按下式计算: N= Qm/Qb+Qw 式中:N—浓缩倍数; Qm—补充水量m3/h Qb—排污水量m3/h Qw—风吹损失水量m3/h 3.1.10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中的异养菌数宜小于5×10 5 个/ml ;粘泥量宜小于4ml/m33.2敞开式系统设计3.2.1循环冷却水在系统内设计时间不应超过药剂的允许停留时间。设计停留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Td=V/Qb+Qw (3.2.1) 式中:Td 设计停留时间(h); V 系统容积(m3)3.2.2循环冷却水的系统容积宜小于小时循环水量的三分之一。当按下式计算的系统容积超超过前述规定时,应调整水池容积。 Vf 设备中的水容积 Vf 管道容积 Vt 水池容积 3.2.3经过投加阻垢剂、缓蚀剂和杀菌灭藻剂处理后的循环冷却水不应作直流水使用。3.2.4系统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3.2.4.1循环冷却水回水管应设置直接接至冷却塔集水池的旁路管;3.2.4.2换热设备的接管宜预留接临时旁路管的接口;3.2.4.3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管管径、集水池排空管管径应根据清洗、预膜置换时间的要求确定。置换时间应根据供水能力确定,宜小于8小时。 当补充水管设有计量仪表时,应增设旁路管。3.2.5冷却塔集水池宜设置便于排除或清除淤泥的设施。集水池出口处和循环水泵吸水井宜设置便于清洗栏污滤网。3.3密闭式系统设计3.3.1密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容积可按下式计算:式中管道和膨胀罐的容积m33.3.2密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加药设施,应具备向补充水和循环水投药的功能。3.3.3密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供水总管和换热设备的供水管,应设置管道过滤器。3.3.4密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管道低点处应设置泄空阀,管道高点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3.4阻垢和缓蚀 3.4.1循环冷却水的阻垢、缓蚀处理方案应经动态模拟试验确定,亦可根据水质和工况条件类似的工厂运行经验确定。当做动态模拟试验进,应结合下列因素进行:3.4.1.1补充水水质:3.4.1.2污垢热阻值3.4.1.3腐蚀率3.4.1.4浓缩倍数3.4.1.5换热设备的材质3.4.1.6换热设备的热流密度3.4.1.7换热设备内水的流速3.4.1.8循环冷却水温度3.4.1.9药剂的允许停留时间3.4.1.10药剂对环境的影响3.4.1.11药剂的热稳定性与化学稳定性3.4.2当敞开式系统换热设备的材质为碳钢,循环冷却水采用磷系复合配方处理时,循环冷却水的主要水质标准除应符合本规范3.1.7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3.4.2.1悬浮物宜小于10mg/L3.4.2.2甲基橙碱度宜大于50mg/L(以CaCO3计)3.4.2.3正磷酸盐含量(以PO43-计)宜小于或等于磷酸盐总含量的(以PO43-计)50%3.4.3当采用聚磷酸盐及其复合药剂配方时,换热设备出口处的循环冷却水温度宜低于500C3.4.4当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处理采用含锌盐的复合药剂配方时,锌盐含量宜小于4.0mg/l(以Zn2+计)PH值宜小于8.3时。当PH值大于时8.3,水中溶解锌与总锌重量比不应小于80% 3.4.5当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处理采用全有机药剂配方时,循环冷却水的主要水质标准除应符合本规范3.1.7条的规则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3.4.5.1PH值应大于8.03.4.5.2钙硬度应大于60mg/L3.4.5.3甲基橙碱度应大于100mg/L(以CaCO3计)3.4.6当循环冷却水系统中有铜或铜合金换热设备时,循环冷却水处理应投加铜缓蚀剂或采用进行铜管成膜3.4.7循环冷却水系统阻垢、缓蚀剂的加药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Gf=V·g/1000 (3.4.7)式中 Gf 系统加药量(kg)g单位循环冷却水的加药量(mg/L)3.4.8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运行时,阻垢、缓蚀剂的加药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Gr=Qe·g/[1000(N-1)] (3.4.8)式中 Gr 系统运行时的加药量(kg/L)Qe蒸发水量(m3/L)3.4.9密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运行时,缓蚀剂加药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Cr=Qm·g/1000 (3.4.9)3.5菌藻处理3.5.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的菌藻处理应根据水质、菌藻种类、阻垢剂和缓蚀剂的特性以及环境污染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3.5.2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的菌藻处理宜采用加氯为主,并辅助投加氧化性杀菌灭藻剂。3.5.3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的加氯处理宜用定期投加,每天宜投加1-3次,佘氯量宜控制在0.5-1.0mg/L之内。每次加氯时间根据实验确定,宜采用3-4h。加氯量可按下式计算: Gc=Q·gc/1000 (3.5.3)式中 Gc 加氯量(kg/L) Q 循环冷却水量(m3/h)gc单位循环冷却水的加氯量,宜采用2-4(mg/L)3.5.4液氯的投加点宜设在冷却塔集水池水面以下2/3水深处,应采取氯气分布措施。3.5.5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3.5.5.1高效、广谱、低毒:3.5.5.2PH值的适用范围较宽;3.5.5.3具有较好的剥离生物粘泥作用;3.5.5.4与阻垢剂、缓蚀剂不相互干扰;3.5.5.5易于降解并便于处理。3.5.6非氧化性杀菌灭剂,每月宜投加1-2次。每次加药量可下式计算: Gn=V·g/1000 (3.5.6) Gn 加药量kg3.5.7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宜投加在冷却塔集水池的出水口处。3.6清洗和预膜处理 3.6.1循环冷却水系统开车前,应进行清洗、预膜处理,但密闭式系统的预膜处理应根据需要确定。3.6.2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清洗,应符合下列规定:3.6.2.1冷却塔集水池、水泵吸水池、管径大于或等于800mm的新管,应进行人工清扫;3.6.2.2管道内的清洗水流速不应低于1.5m/s3.6.2.3清洗水应从换热设备的旁路管通过3.6.2.4清洗时应加氯杀菌,水中佘氯宜控制在0.8-1.0mg/l之内3.6.3换热设备的化学清洗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3.6.3.1当换热设备金属表面有防护油或油污时,宜采用全系统化学清洗。可采用专用的清洗剂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3.6.3.2当换热设金属有浮锈时,宜采用系统化学清洗。可采用专用的清洗剂;3.6.3.3当换热设备金属表面锈蚀严重或结垢严重时,宜采用单台酸洗。当采用全系统酸洗时,应对钢筋混凝土材质采取耐酸防腐措施。换热设备酸洗后应进行中和、钝化处理;3.6.3.4当换热设备金属表面附着生物粘泥时,可投加具有剥离作用的非氧性杀菌灭藻剂进行全系统清洗。3.6.4循环冷却水系统的预膜处理应在系统清洗后立即进行,预膜处理的配方和操作条件应根据换热设备、材质、水质、温度等因素由试验或相似条件的运行经验确定。3.6.5当一个循环冷却水系统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装置供水时,清洗、预膜应采取不同开车的处理措施。3.6.6循环冷却水系统清洗、预膜水应通过旁路管直接回到冷却塔集水池。4.旁流水处理 4.0.1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旁流水处理设施:4.0.1.1循环冷却水在循环过程中受到污染,不能满足循环冷却水质标准的要求;4.0.1.2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需要采用旁流水处理以提高设计浓缩倍数;4.0.1.3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4.0.2旁流水处理设计方案应根据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结合去除的杂质种类、数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4.0.3敞开式系统采用旁流过滤方案支除悬浮物时,其过滤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sf =Qm ·Cms +Ks ·A·Ca -(Qb +Qw )·Crs (4.0.3) Qms —旁流过滤水量(m3/h); Cms —补充水的悬浮物(mg/L); Crs—循环冷却水的悬浮物含量(mg/L); Css—旁流过滤后水的悬浮物含量(mg/L); A—冷却塔空气流量(m3/h) Ca—空气中含尘量(g/m3) Ks—悬浮物沉降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资料时可能性选用0.2。4.0.4敞开式系统的旁流过滤水量亦可按循环水量的1%~5%或结合国内运行经验确定。4.0.5密闭式系统宜设处理设施,旁滤量宜为循环水量的2%~5%。4.0.6当采用旁流水处理去除碱度、硬度、某种离子或其它杂质时,其旁流水量应根据浓缩或污染后的水质成分、循环冷却水水质和旁流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要求等按下式计算确定: Qsi=Qm·Cm-(Qb+Qw)Cri/Cri-Csi (4.0.6) Qsi—旁流处理水量(m3/h) Cmi—补充水中某项成分的含量(mg/L); Cri—循环水中某项成分的含量(mg/L); Csi—旁流处理后水中某项成分的含量(mg/L);5.补充水处理5.0.1敞开式系统补充水处理设计方案应根据补充水量、补充的水质成份、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设计浓缩倍数等因素,并结合旁流水处理和全厂给水理的内容综合确定。5.0.2密闭式系统的补充水,应符合生产工艺对水质和水温的要求,可采用软化水、除盐水或冷凝水等。当补充水经除氧或除气处理后,应设封闭设施。5.0.3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5.0.3.1敞开式系统 Qm=Qe+Qb+Qw (5.0.3.1-1) Qm=Qe·N(N-1) (5.0.3.1-2)5.0.3.2密闭式系统 Qm=a·V (5.0.3.2) 式中a-经验系数,可取a=0.001 5.0.4密闭式系统补充水管道的输水能力,应在4-6h内将系统充满。5.0.5补充水的加氯处理,宜采用连续投加方式。游离性佘氯量可控制在0.1-0.2mg/L的范围内。5.0.6补充水应控制铝离子的含量。6.排水处理6.0.1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水应包括系统排污水、排泥、清洗和预膜的排水、旁流水处理及补充水处理过程中的排水等,当水质超过排放标准时,应结合下列因素确定排水处理设计方案;6.0.1.1排水的水质和水量6.0.1.2排放标准或排入全厂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要求;6.0.1.3重复使用条件。6.0.2排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能力应按正常的排方量确定。当排水的水质、水量变化较大,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应设调节池。6.0.3系统清洗、预膜的排水和杀菌灭藻剂毒性降解所需的调节设施,宜结合全厂的排水调节设施统一设计。6.0.4当排水需要进行生物处理时,宜结合全厂的生物处理设施统一设计。6.0.5密闭式系统因试车、停车或紧急情况排出含有高浓度药剂的循环冷却水时,应设置贮存设施。7.药剂的贮存和投配7.0.1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处理药剂宜在全厂室内仓库贮存,并应在循环冷却水装置区内设药剂贮存间。液氯 和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应设专用仓库或贮存间贮存。7.0.2药剂的贮存量应根据药剂的消耗量,供应情况和运输条件等因素确定,或按下列要求计算;7.0.2.1全厂仓库贮存的药剂量可按15-30d消耗量计算;7.0.2.2贮存间贮存的药剂量可按7-10d消耗量计算;7.0.2.3酸贮罐容积宜按一罐车的容积加10d消耗量计算。7.0.3药剂在室内的堆放高度宜符合下列规定:7.0.3.1袋装药剂为1.5-2.0m 7.0.3.2散装药剂为1.0-1.5m 7.0.3.3桶装药剂为0.8-1.2m7.0.4药剂贮存间与加药间宜相互毗边,并设运输和起吊设备。7.0.5浓酸的装卸和投加应采用负压抽吸、泵输送或重力自流,不应采用压缩空气压送。7.0.6酸贮罐的数量不宜少于2个。贮罐应设安全围堰或放置于事故池内,围堰或事故池应作内防腐处理并设集水坑。7.0.7药剂溶解槽的设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7.0.7.1溶解槽的总容积可按8-24h的药剂消耗量和5%-20%的溶液浓度确定;7.0.7.2溶解槽应设搅拌设施;7.0.7.3溶解槽宜设一个;7.0.7.4易溶药剂的溶解槽可与溶液槽合并。7.0.8药剂溶液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7.0.8.1溶液槽的总容积可按8-24h的药剂消耗量和1%-5%的溶液浓度确定; 7.0.8.2.溶液槽的数量不宜少于2个 7.0.8.3溶液槽宜设搅拌设施,搅拌方式应根据药剂的性质和配制条件确定。7.0.9液态药剂宜原液投加。7.0.10药剂溶液的计量宜采用计量泵或转子流量计,计量设备宜设备用。7.0.11液氯计量应有瞬时和累计计量,加氯机出口宜设转子流量计进行瞬时计量,氯瓶宜设磅秤进行累计计量。7.0.12加氯机的总容量和台数应按小加加氯量确定。加氯机宜设备用。7.0.13加氯间必须与其它工作间隔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7.0.13.1应设观察窗和直接通向室外的外开门;7.0.13.2氯瓶和加氯机不应靠近采暖设备;7.0.13.3应设通风设备,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宜小于8次,通风孔应设在外墙下方;7.0.13.4室内电气设备及灯具应采用密闭、防腐类型产品,照明和通风设备的开关应设在室外;7.0.13.5加氯间的附近应设置防毒面具、抢救器材和工具箱。7.0.14当工作氯 瓶的容量大于或等于500㎏时,氯瓶间应与加氯间隔开,并应设起吊设备;当小于500㎏时,氯瓶间和加氯间宜合并,并宜设起吊设备。7.0.15向循环冷却水直接投加浓酸时,应设置酸与水的均匀混合设施。7.0.16药剂的贮存、配制、投加设施、计量仪表和输送管道等,应根据药剂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潮、保温和清洗的措施.7.0.17药剂贮存间、加药间、加氯间、酸贮罐、加酸设施等,应根据药剂性质及贮存、使用条件设置生产安全防护设施。7.0.18循环冷却水系统可根据药剂投加设施的具体需要,结合循环冷却水处理的内容规模设置维修工具。8 监测、控制和化验 8.0.1循环冷却水系统监测仪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8.0.1.1循环给水总管应设流量、温度和压力仪表;8.0.1.2循环回水总管宜设流量、温度和压力仪表8.0.1.3旁流水管、补充水管应设流量仪表;8.0.1.4换热设备对腐蚀率和污垢热阻值有严格要求时,应在换热设务的进水管或出水管上设流量、温度和压力仪表。8.0.2循环冷却水系统宜设模拟监测换热器、监测试片器和粘泥测定器。8.0.3循环冷却水系统宜在下列管道上设置取样管;(1)循环给水总管 (2)循环回水总管 (3)补充水管 (4)旁流水出水管 (5)换热设备出水管8.0.4循环水泵的吸水池或冷却塔的集水池应设液位计,水池的水位与补充水进水阀门宜用联锁控制。吸水池宜设低液位报警器。8.0.5循环冷却水系统采用加酸处理时,应对PH值进行检测。8.0.6化验室的设置应根据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质分析要求确定。日常检测项目的化验设施宜设置在循环冷却水装置区内,非日常检测项目可利用全厂化验室的设施或与其它单位协作检测。8.0.7以水质化验和微生物分析为主的化验室,宜设水质分析间、天平间、试剂间、仪器间、生物分析间和更衣间等。8.0.8水质日常检测项目包括下列内容;(1)PH值 (2)硬度;(3)碱度;(4)钾离子;(5)电导率;(6)悬浮物;(7)游离氯;(8)药剂浓度8.0.9循环冷却水水质化验可根据具体要求增加以下检测项目;(1)微生物分析;(2)垢层与腐蚀产物的成份分析;(3)腐蚀速率测定(4)污垢热阻值测定;(5)生物粘泥量测定;(6)药剂质量分析。8.0.10循环冷却水宜每季进行水质全分析。附录 A水质分析项目表 水样 (水源)名称: 外观: 取样地点: 水温: ℃ 取样日期:附录 B 本规范用词说明B.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 “必须”; 反面词采用 “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政党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应”; 反面词采用 “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宜”或“可”; 反面采用 “不宜”。 B.0.2条文中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进,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人名单主编单位: 中国化学工程公司 参加单位: 中国石化总公司扬子石油化工公司 冶金部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水电部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 中国石化总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薛树森 包义华 王大中 何如军 王健 陈金印 陆森堡 田贵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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