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增加许可证类别或提高许可证级别的申请不予受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增加许可证类别或者提高许可证等级的,一年内不予受理:
(1)发生较大生产事故或者发生二次以上一般生产事故的;
(2)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
(3)提供虚假材料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增加许可证类别或者提高许可证等级的,二年内不予受理:
(1)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
(2)涂改、、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承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的;
(4)发生重大以上生产事故的。